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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做“减法” 破解工程量难题
作者:周思童 发布时间:09-15 08:41
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中,实际工程量的确认往往成为双方当事人的争议焦点。如皋法院民一庭的李来忠法官在近期审结的一起施工方中途退场的案件中,运用办案经验和司法智慧,巧妙破解了双方争议的工程量难题。 入题:已被覆盖的工程量 2013年,原告王某与被告某度假村公司签订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包括度假村酒店整体装修、门口地坪和变电房、门头内外整体装修。2014年,王某因故退场。退场时,案涉工程尚未完工,双方也没有就已完成工作量进行确认。被告某度假村公司在王某退场后,又将案涉工程交由4名案外人继续施工。2020年,如皋法院裁定受理某度假村公司破产清算申请。2021年,王某向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破产管理人因王某未提供由债务人确认的工程量签证单和结算凭证,且未能提供在诉讼时效内主张权利的相关证明,作出不予认定决定。后王某诉至如皋法院,要求某度假村公司给付工程款200余万元。 破题:逆向推断的工程量 王某施工的工程至今已超过八年,且存在被拆除、被覆盖等情况。工程量无法确认,导致工程价款无法进行司法鉴定,案件一度陷入了“僵局”。如何确认王某实际施工的工程量?如何破解当前的困局?李来忠反复思考......能否从退场后的施工工程量来进行倒推呢?办案的灵感往往就在这一瞬间!随即,李来忠通过破产管理人召集案涉工程施工的相关债权人到庭,对照王某起诉的工程量清单进行逐一核对,先将王某和其他债权人均没有争议的工程量部分进行固定。对于当庭无法确定的工程量,李来忠组织王某和其他债权人,一起到现场对照图纸进行一一指认。经过多轮协调,王某实际施工的工程量部分逐渐清晰,整个案件审理终于露出“曙光”。 解题:一致认可的工程量 在王某施工的工程量确认之后,对工程价款的司法鉴定成为可能。鉴定过程中,李来忠实时与鉴定机构、王某进行沟通,及时化解双方对于零星工程量的争议,为鉴定的顺利推进扫除障碍。在拿到鉴定结论后,双方当事人均心服口服,表示认可。经审理,如皋法院最终判决确认王某对某度假村公司享有80余万元的工程款债权。判决作出后,双方当事人均服判息诉,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如皋法院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周云表示,司法实践中,大部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案件存在工程周期较长、合同标的额较大、需要鉴定的事项较多等特点,这对案件的办理带来了很大的难度。本案中,承办法官李来忠抽丝剥茧逐项确认,运用逆向思维做“减法”,最终解得原告方完成工程量的“答案”,为矛盾的化解打开了关键的一环,判决的结果也得到了双方当事人的认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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