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案情】2022年,兰某在某电器公司开设的网店花费27.9元购买电热水袋一只。该商品宣传“充电7分钟,保暖8小时……”,但兰某使用后发现,该热水袋充好电仅使用两小时不到温度即降到40度以下,没有取暖功效。兰某遂向电器公司所在地的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该局作出责令改正、不予行政处罚的决定,并认定该产品“商品销售页面确实在产品功效上有夸大、引人误解的宣传内容”。后兰某以电器公司涉嫌夸大宣传、构成欺诈为由诉至如皋法院,要求退一赔三。
【裁判要旨】如皋法院经审理认为,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信息应当真实、全面、准确,不得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行为。本案商品销售页面在产品功效上存在夸大、引人误解的宣传内容,故电器公司的行为属于欺诈行为。最终判决电器公司返还兰某27.9元,并赔偿500元。
【典型意义】随着互联网及智能手机的普及,我国网络用户逐年增加。基于网上购物省时、省力、省钱的优势,越来越多的人选择网上购物。面对网上琳琅满目的商品,消费者往往通过商家在页面上对商品的描述决定是否购买该商品。本案中的电器公司在销售页面上对热水袋的功效描述夸大宣传,引人误解的宣传内容,违法了法律规定,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本案彰显了法律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同时也告诫广大商家应当合法经营,真实、全面、准确地披露商品、服务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