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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心男嘘寒问暖 见面贪财伸贼手
作者:闫静 发布时间:04-06 10:36
本是好心照顾朋友,却一时贪心、见财忘义,盗窃朋友黄金首饰,这下不仅朋友没得做,还要受到法律的制裁。近日,如皋法院公开审理一起盗窃案。 基本案情 郝某与冒某本是多年未联系的朋友。2022年12月,冒某因为生病感到无助,便在朋友圈发了希望有人陪伴自己的动态。刷到该条动态的郝某,连忙联系冒某表示自己愿意陪她去医院就诊,并于第二天就赶到冒某家中,在冒某床边忙前忙后、嘘寒问暖。然而就在照顾冒某的过程中,几件价值不菲的金首饰让郝某产生了歹念。 据郝某自述,将冒某照顾睡下之后,本打算离开冒某家中,但发现冒某的衣服掉在了床头柜附近,便弯腰捡衣服,抬头的一瞬间,看到了床头柜首饰盒里的黄金首饰。于是鬼迷心窍,将4枚黄金戒指、2条黄金项链放进了自己口袋。随后离开冒某家中。 法院审理 如皋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郝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综合郝某有自首、认罪认罚、赔偿被害人损失等情节,依法判处郝某拘役五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二千元。 法官提醒 “熟人偷上门”案件的发生,根源在于不法分子往往抓住被害人疏于防范的心理,所伸贼手更容易得逞。因此在生活中,我们应妥善保管自己的财物,勿让心怀不轨者有可乘之机。同时,也提醒不法分子,切勿心存侥幸触碰法网,最终只会得不偿失。 法条链接 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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